前情走合集。弗朗西斯难得的失手现场。搅黄大队队长柯克兰友情参演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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猎
“我希望在我出去的这段时间你们还没来得及接吻。”弗朗西斯坐回原处。
“让你失望啦,亚瑟已经夺走了我今晚的初吻,他对我的吻技很满意,但我要给他差评。”艾米丽正举着小叉子对付一盘草莓干,亚瑟又添了一杯不知名的酒。
“是吗,你们吻过了?”弗朗西斯截去了那句“亲爱的”。
“没有,是她在胡闹,”亚瑟说道,艾米丽举起叉子佯装凶相,亚瑟立即笑了,他看向弗朗西斯,“怎么回事,你活像头淋了雨的狮子,头发结成一绺又一绺。”
弗朗西斯撑开一根皮筋,迅速把所有头发捋到脑后:“现在呢?”他的目光瞥向艾米丽。
“像什么呢,我说不上来。”她说。
“这些头发曾赋予我各种奇怪的标签,其中有两个最令我满意,”弗朗西斯说,“一个是湖区牧羊人,我很乐意做一个抽象化的美学概念,隐身于艺术;第二个是职业网球选手,鬼知道他们是怎么猜到这儿来的,但我就是喜欢。”
亚瑟离开沙发靠背,懒洋洋地托着下巴:“可惜,你都不是,你的身份更恶劣些。”
“你这么肯定?我们一个钟头前还素不相识。”弗朗西斯冷哼一声,面露嘲讽。
“但既然我们相识了,我就能说个所以然来。”
“噢?说我是某种长颈动物,等待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交颈?”
“得了,弗朗西斯。你是自然打造的猎手——狮子、豹子,或是别的什么。天鹅?天鹅只守一个伴侣,而你无法否认你总在忙于寻芳猎艳。不是瞄准那些羚羊、野鹿,就是想戏弄几只斑马。”
“停,”弗朗西斯做了个休止的手势,“我不同意。”
“你自个再清楚不过了,没有她们,你便无法生活。”
“我们的这位先生简直醉的无法无天,”弗朗西斯笑了起来,试图让肢体和语言都继续保持自然流畅,“亚瑟,醒醒酒。我可以准许你坐到我的位置来,把艾米丽纳入视野。”
“或许我醉了,但你很清醒。你是最清醒的那个,应当明白我在说什么,潘神的同伙。”亚瑟说。
弗朗西斯抿着唇不再说话,他毫不客气地对上亚瑟平静的目光,亚瑟也毫不闪躲,两道目光相会成一局稚气的交锋。没有人说一句话,可供调情的氛围破坏殆尽后,这场游戏性质的逐猎无疑要走到尾声了。
“你们一定认识,”过了一会儿,艾米丽认真地说,同时她飞快地嚼着最后一块草莓干,“我有点忘了是谁最先开始诓我,但你们显然都参与其中,两个骗人鬼。”
“一次失败的联手捕猎,”她撇了撇嘴,抖抖她的金色短发再重新别上星星发卡,她漂亮的胸脯与身体一同摇晃。然后她站起来,踢了踢亚瑟的脚踝,“让一让,先生,猎物要逃脱了。”
“我送送你。”弗朗西斯也站起来。
“天还不算晚,纽黑文的猎手先生,别想追击猎物。”艾米丽摆摆手,做了个枪击的手势。
“你还会来阿耳戈斯吗?”他问。
“为什么不?”她说,“我喜欢这儿的樱桃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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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神:希腊神话中的牧神,生性好色,躲在树后等待年轻漂亮的女性路过 。微妙地讽刺,不过我不同意亚瑟,弗朗西斯不会等,在这一点上他更像宙斯。